校属各单位:
根据《关于推荐市优秀人才、市杰出人才、市人才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》精神,现将做好徐州市优秀人才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选拔条件
1.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,遵守法律法规,爱国奋斗奉献;综合素质高,德才兼备;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有高尚的学术道德、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、求实、团结、协作的精神。
2.在徐时间不少于3年,目前在职在岗工作,专业基础扎实,学术能力强,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没有违纪违法行为。
3.符合第1、2条,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(1)自然科学领域,取得重要创造性研究成果,达到国际、国内先进或行业领先水平,得到国内外同行认可;
(2)工程技术领域,有重要发明创造或取得重要研究成果,创造性解决关键技术问题,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;
(3)在科技成果转化、推广应用及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,领办或创办高新技术企业,在国内同行业的综合竞争力处于领先地位,为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;
(4)医药卫生领域,医疗技术精湛,成功诊治疑难、危重病症,或在较大范围有效预防、控制、消除疾病,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作出重要贡献,产生积极社会影响;
(5)哲学社会科学领域,取得富有创见性的研究成果,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,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解决重大难题,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;
(6)宣传文化、基础教育领域,成就突出,作出突出贡献,为省内外同行所认可;
(7)其他作出突出贡献、在行业内享有相当知名度的高技能人才、乡土人才、经营管理人才等。
二、推荐名额
我校徐州市优秀人才推荐名额为1人,各单位可向学校推荐不超过1人。
三、推荐程序
1.个人申报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《徐州市优秀人才推荐审批表》(附件1),提交相关材料至所在单位。
2.单位推荐。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,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相关材料报至人才工作办公室。
3.学校推荐。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。
四、推荐要求
1.确保评选质量。评选推荐工作要严格坚持评选条件和标准,严把政治关、条件关、事迹关,坚持以政治表现、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,好中选优,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上报。
2.坚持面向基层和一线。有专业技术职称的领导干部,可以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推荐。推荐对象重点向基层和一线倾斜。
3.严把时间节点。本次申报时间较紧,请各单位尽快将评选工作通知到本单位教职工,在12月6日中午下班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静远楼1815室,电子稿发送至:rcb@jsnu.edu.cn,逾期不再受理。
联系人:祖璋,联系电话:83656130(短号:56130)。
人事处
2021年12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