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老师:
按照在职人员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和离休人员调整离休费的工作安排,现将一次性预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在职人员一次性预发
2018年7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和校人事代理人员,以基本工资对应的职务(岗位、技术等级),按实际在岗月数一次性预发。今后,在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工作正式实施后予以冲销,多退少补。
二、离休人员预发离休费
离休人员按照享受的离休费级别预发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的离休费增资。从2019年1月起增加离休费。
在职(含校人事代理)人员和离休人员的一次性预发工资已经打入中国银行卡,请各位老师注意查收。
人事处 计财处
2018年12月25日